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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出台16条税务新政助力南沙发展

发布时间:2015-10-23 文章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政府 查看次数:709次

近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南沙自贸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明确提出8大类共16项具体措施。关于这个《意见》,用四句话概括一下:

省地税局可授权管理的事项都授权给了南沙。

对法律不得委托下放的省级管理事项,南沙将与省局建立直接请批关系,向市报备。

南沙将在房产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管理上行使市局权限。

新政只在南沙片区实施!

“相当于开了口子,让南沙在地税管理上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有利于未来开展更多有针对性的改革创新。”南沙开发区地税局有关人员表示。不仅如此,根据《意见》第16条,省地税局还将成立支持南沙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领导小组。

看看具体措施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5项涉税审批权下放南沙 

《意见》中写明了南沙有5种涉税(费)征收将直接行使广州市管理权限,比其他地级市的管理权限还大。南沙将在房产税、契税等多个税种管理权上行使市局权限:

《意见》第4条还规定,南沙区地税局将比照广州市地税局执行延期缴纳税款审批权限。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金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由南沙区地税局直接审批,2000万元及以上金额由南沙区地税局直接报省局审批,并向广州市地税局备案。

亮点二:创新自贸区新业态 

《意见》指出,结合南沙自贸试验区产业规划和功能定位,积极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跨境电商、吸引境外融资、引进国际人才、粤港澳深度合作等新业态方面的税收政策研究,争取相关税收政策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

这就意味着上海、前海等自贸试验区的税收政策可以为南沙所用,进行复制和创新。

此外,在适应自贸试验区商事制度改革需要方面,《意见》规定了要推进征收征管创新。《意见》表明,支持南沙区地税局在简化行政审批、优化办税流程的基础上,探索“先办理、后监管”、“互联网+税务”税收征管新方式。《意见》表示,南沙区将比照广州市局执行发票计划、发片印制管理等管理权限。

亮点三:498项业务网上办 

《意见》提出,在广东地税门户网站群设置南沙分站。

这是南沙打造“互联网+税务”新方式的主体,而在此之前,南沙地税局没有开设网站的权限,限制了网络办税的有效发展。

下一步,南沙借助这一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税务”的办税服务、发票服务等,力争税费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达100%。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沙地税局正在推行“无纸化”网上办税。在523项申请事项中,目前489项税(费)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南沙已在全区5个地税服务厅和10个政务中心设立自助办税厅,提供全天候办税服务。

同时在“先办理,后监管”方面,南沙现梳理了664项税(费)业务,其中608项业务实现即时办结。限时办结税(费)业务的平均耗时由原本的15天缩短为3天。

广州南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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