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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案例

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无

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依托地方政府主导的公共信息平台,全面深化和提升关检合作“三个一”通关模式改革,建设和完善满足监管部门、企业实际需求并具有充分开放性的公共平台,加强口岸查验单位和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连接和数据交换,实现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格式化单证,办理结果通过“单一窗口”直接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之间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

一、主要做法

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由广东省口岸办、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检验检疫局指导、协调,具体由广州市口岸办牵头,广州市商务委、广州港务局为建设业主单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交委、市府研究室,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广州港务局、市社科院,南沙区政府、黄埔区政府,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州边检总站、广州检验检疫局、广州海事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广州市国税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广州港集团等等位参与。(见“单一窗口”总体架构示意图)

单一窗口总体架构示意图

(一)已经试点的功能模块。

根据方案设计,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试点包括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信息查询等4个功能模块:

1.货物进出口申报。可实现进出口企业、代理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录入报关、报检相关信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减少企业重复录入,提高通关效率,同时保证报关报检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联合执法水平。

2.运输工具申报。可实现承运人或代理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一次性录入国际航行船舶涉及的各项申报内容,分别发送给各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审批结果信息经平台反馈给企业,并供其他监管部门查询和共享。

3.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可实现企业的保税进口业务,借助“单一窗口”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备案、商品备案、清单及相关单证信息的申报等,增强监管有效性,提升通关便利化。实现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信息共享,增强监管的有效性,提升通关便利化。

4.信息查询。可实现企业对自家申报信息的查询、口岸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查询。改变了此前物流通关信息零散、不能实现共享、信息获取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为提供网页、手机客户端App、微信等多种信息查询方式,一站式查询货物物流通关状态信息,极大地方便企业。

单一窗口功能规划示意图

(二)规划功能模块。

根据方案设计,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规划的功能模块还包括:

1.加工贸易。实现商务部门加工贸易企业生产能力数据与海关加工贸易业务备案及核销数据的共享和联网管理,简化备案、通关流程,提高业务协同,有力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2.支付结算。内容包括关税支付、规费缴纳、外汇结算、等。企业登陆平台,可以实现海关税费(船舶吨税)、检验检疫规费、海事规费、查验辅助作业收费等电子支付,查询各项缴费信息,办理外汇结算手续等。

3.进出口许可。内容包括进口许可、出口许可等。企业通过平台,向国家有关部门申办货物进出口申报所需的各类许可证(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原产地证等),相关许可证主管部门将处理结果通过平台反馈申请人。

4.企业资质。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货物申报资质、运输工具申报资质等。企业办理各类资质,可以在“单一窗口”平台上提交申请和相关信息,申请信息由平台分发各政府部门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反馈到平台。

5.国际会展。为会展代理企业提供一次录入展会和展品备案及核销信息,分别向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申报的功能,简化通关申报手续,缩短通关时间。

6.物流监控。通过对监管场所的物流信息跟踪和监控、在场箱监控、单证信息跟踪、口岸部门作业指令采集、电子地图等功能,实现海关、检验检疫对监管场所货物的“进、出、转、存”情况全面监管,实现单证流与物流信息的相互验证,在确保严密监管的前提下,不断提高通关效率。

7.物流商务。研究推动多式联运、电子装箱单、电子提货单、网上订舱、堆场联网、仓库联网等项目建设,实现通关环节和物流、商务、支付环节的信息交换、流程衔接、协同处理。

二、实践效果

通过对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港务等多个部门相关业务进行深入研究,改变了既有的数据录入模式,对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整合,基本明确了广东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相关数据标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平台开发建设,便利了企业的录入申报和执法部门的监管,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效果。截止目前,在广州电子口岸注册的企业用户数量共有25000多家,通过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业务应用的各类企业1000余家,7—10月份通过“单一窗口”共完成货物申报29万多票;跨境电商平台累计申报423.6万票清单,货值9300多万美元,目前日均处理单量3.5万票。

(一)进一步便利了企业申报,节省了时间成本。

在货物申报方面,企业报关、报检实现了从多个窗口录入到一口窗口录入,录入事项分别由原来的169项、165项减少到115项、118项,且实现了录报一体、无客户端限制、报关报检结果统一反馈,大大节约了企业时间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运输工具申报方面,申报项目分别由原来的301项、276项减少到152项、148项,承运人或代理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实现国际航行船舶申报数据一次录入,分别发送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港务等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在“单一窗口”平台统一接收申报处理回执,目前已实现进出境运输工具海关申报数据的录入、暂存、未申报前的修改,海事部门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境申报和审批结果反馈,港务部门的进出口船舶申报和调度结果查询,避免了在多个业务窗口申报和跟踪业务办理状态,大大简化了申报手续。

(二)有效推动口岸查验单位形成监管合力。

“单一窗口”初步构建起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港务等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体系,为未来实现政府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夯实了基础,同时将企业与监管部门之间“一对一”的串联管理模式变更为“多对一”的并联管理模式,有利于口岸查验单位形成监管合力,增强监管的有效性。

(三)促进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

通过建立涵盖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全流程的综合管理系统,解决跨境电商快速通关、规范结汇等方面的问题,有效推动了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发展。目前已有334家跨境电商企业在南沙片区申请备案,B2B2C进口额已超1亿美元,风信子跨境商品直购体验中心日营业额已达200万元,南沙(奥园)跨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已开业,预计今年南沙跨境电商交易额将突破20亿元人民币。

(四)提升了国际贸易和航运功能。

1—8月南沙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总额168.8亿美元,同比增长13.8%;实现货物吞吐量1.85亿吨,同比增长12.65%;集装箱吞吐量755万标箱,同比增长8.32%。新增航运物流企业近700家,是自贸试验区获批前南沙航运企业总数的2倍。国际中转和全球维修等业务取得新进展,中东塑料粒国际中转业务和德国海瑞克全球维修业务顺利开展,大型船舶改造维修实现出口额15亿美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完善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建设。

继续推进广东电子口岸与驻粤口岸查验单位、重点口岸运营单位各系统的衔接、对接,推进共建、共享、共管,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使用标准化的数据元以及能够满足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两个方面需求”的建设目标提供平台基础。下一阶段,重点推进加工贸易、进出口许可、支付结算、企业资质、国际会展、物流监控、物流商务等扩展项目的功能开发和业务推广,开发一个、上线一个,完善一个、推广一个。

(二)推进已有的口岸通关创新模式与“单一窗口”的衔接与融合。

推动关检双方继续扩大“三个一”适用范围,提高企业使用的覆盖率;进一步简化申报数据指标,实现海关和检验检疫通关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完善和拓展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管理服务系统,整合原有的各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和信息化的融合,为企业打造了全方位服务的“智检口岸”,有效提高航行港澳小型船舶的监管效能和提升通关效率,夯实“单一窗口”改革的工作基础。